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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区别?
这两个罪名分别是刑法第140条和第144条规定的,从两个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如果情节差不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要重得多!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以***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主要有?
一、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种类
1、食品犯罪罪名的种类有: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
3、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
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
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其中,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此外,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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